批判的错误与错误的批判之文化的继承与借鉴
【全文】
一、批判的误区
在中国,随着政治运动的结束,让人一度震撼恐惧的“大批判”,也早已销声匿迹。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却以各种形式存在下来。“大批判”是恣意的,而不是理性的;是谩骂,而不是说理;是人身攻击,而不是分析问题。它完全扭曲的批判的本质,沦为政治诬陷的手段,与真正的“批判精神”风马牛不相及。对“大批判”的厌恶,难免引起对批判模式本身的逆反心理。然而,因噎废食不可。古希腊文中,“批判”一词的原意仅是“区分”,是一个不带任何情感色彩的中型概念。由此可知,真正的“批判”意味着客观冷静地分析,而价值评判并非其本身所必备的要件。换句话说,不是所有的批判过程都一定包含价值判断。因为批判所需要的是客观与冷静,而超前进行的价值评判,则可能带来陈见与偏见。或难免不凭主观臆测,去作合逻辑与不合逻辑的演绎;对本身既非“好”亦非“坏”的事实,进行人为的“褒”与“贬”。西方中国文化的研究方式,往往为“错误的前提加严密的推理”,而我们在这方面的历史教训也太多太多,不能不深刻反省和认真记取。当然,由于批判的主体是人,因而难免使批判带上意识形态乃至民族偏见。但主体应意识到自身认识能力的局限,尽可能的冷静以至冷峻。科学(尽管是人文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决定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间离”。此种效果益于认识对象——文化的表示,更益于把握外文化的本质。
批判既是一种“区分”,那么,在文化问题上,我们应当认真思考的是:文化能否区分,如何区分?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化本是一整体,尽管具有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但往往互为因果,实际上不可能人为的分离;另一种观点认为,“精华——糟粕”论作为价值观,具有相对性,时间与空间都可能使二者发生逆转;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化本身的内涵是中性的,无所谓“积极”或“消极”,不能简单地分为“精华”和“糟粕”;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到目前为止,对“糟粕”的批判太多,而对“精华”的吸收太少,也就是对文化(传统的和外来的)否定多于肯定,缺乏建设性的态度。以上各种观点,从不同的方面对批判的对象——文化,进行了新的审视。在这一研究建构下,我们更有理由,首先对批判本身加以重新审视。
不仅仅是中国,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面临着对自身文化传统的继承问题,也就是说“继承”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文化本身具有的连续性特点所决定。文化既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势必为文化群体的后人所接受,但又不可能被全盘接受。换言之,“继承”不是一个应不应该继承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继承的问题。对继承的对象——文化加以分析,就是一个批判的过程。同时,对一种文化的“继承”过程中,又难以避免对它种文化的“借鉴”,所谓“有比较才有鉴别”。这也是一个批判的过程。然而,是作“反面教材”也好,或是作“参照系”也罢,都必须认清“借鉴”的对象,特别是要把握其本质。换句话说,“借鉴的是什么”要比“应该借鉴什么”的问题复杂的多。我们常常被后者所困扰,其实正是因为对前者的困惑所至。有害的是,我们自以为十分了解借鉴的对象,但事实上,对其轮廓还没有一个最起码的认识,这样当然无从“借鉴”。更加有害的是,当我们对自身还缺乏了解的时候,也就是说,还不知道我们的真正需要所在,如何谈得上“借鉴”?这绝非某种虚无主义,而是任何民族都应有的自知之明!
二、批判的理念
近代批判学说产生与康德的知识批判论。
康德的批判哲学曾经导致了一场巨大的精神运动:“与其说是通过他的著作的内容,倒不如说是通过他在著作中的那种批判精神,那种在当前已渗入了一切科学之中的批判精神”, 并开创了一个所谓的“批判的时代”:“我们这个时代可以称为批判的时代。没有什么东西能逃避这批判。……因为只有经得起理性的自由、公开检查的东西才能博得理性的尊敬。” 康德试图解决理性与经验的矛盾,却将主客体全然对立起来,致使其批判一开始便遇到一个难题:批判“认知”的目的,是为了确立检验知识是否为真的普遍标准:而批判本身又必须是真知,否则批判不为真。然而假使批判本身就必须是真知,则批判的基础何在? 黑格尔认为认知循环的问题,是所有主客对立观念不可避免的困境,而批判则是这种对立的表现。批判哲学的问题在于不够深入,因为批判必须是无条件的,且依赖先于批判而存在的事物,这些事物既是批判的对象,又是批判赖以产生的基础。所以应以“反思”代替“批判”,通过否定之否定接近绝对真理。黑格尔将此批判推进了一步,同时又将其相对化。黑格尔的这些思想为马克思所继承,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要对象是劳动。哈伯玛斯认为,马克思对批判的最大贡献,在于他看出了生产方式中的异化现象。哈伯玛斯本人主张,批判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社会科学只有引入批判,才算得上真正的社会科学。批判是要将实证与解释之优点结合起来,同时又超越两者的对立,最终达到自我“反思”。 波普的批判理性则触动了一切批判学说的核心问题。他认为,只有可检验的陈述才能视为科学,而形上既不能被证实亦不能被证伪,因此不是科学。批判依然是波普哲学中的最重要的概念,同时又是最基本的方法。在他那里,批判意味着将认识置于理性之辩难中,对所有的,特别是对匆忙的结论提出质疑。只有这样,认知的其他过程:检验和校正才能得以进行。
在文化的研究上,解释论者主张用“理解”来代替“批判”。加达默尔认为传统必须借助理解,才能得以延续。离开理解人类无法沟通,亦无法认同一种文化。反之,沟通必须在同一文化氛围中进行,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因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语言习惯,十分不易。因为每一种生活方式都由一种独特的理性所至,而一种理性难以用另一种理性来解释。因此,两种不同的文化无法放置于同一层面上加以对比。而西方的文化人类学者,往往以自身文化的价值尺度去考量它种文化,以偏概全。
对文化沙文主义的批判,并未使问题得到解决。加达默尔认为,只有认清自己的文化,才有可能了解别的文化,或者只有理解文化在自身传统中的意义,才能认识文化在它种传统中的意义。这样,两种文化之间实际上进行了沟通。理解也是一种创造:即形成了各种文化的对话,也丰富了一种文化自身的内容。
“批判”的概念经过不断演变,其准确内涵难以把握,但至少常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批判仅指对研究对象赋予消极的价值判断,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新马克思主义对西方后工业社会的批判;广义的批判不仅指对研究对象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评估,同时还指对其所作的“中性”界定,如章伯对“工具理性”的批判,以及波普对“归纳推理”的批判。今天,“批判”往往在“广义”上使用。因此,理解实际上也是一种批判,至少是批判所不可或缺的基础。
三、批判的对象
宏观地看,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微观地看,两种文化内部又各自呈现多样性,因此,把握其内在的规定行事认识文化异同的关键。东方文化以中国文化为代表,但中国文化不完全等同于东方文化,尚有印度文化和日本文化与之媲美。西方文化产生于欧洲,而传统的欧洲文化,除去自身的多样性外,还有现代的美国文化与之并列,也不完全等同于西方文化。
东西方文化同是人类历史的产物,谈不上孰优孰劣,正所谓“江山相形,不相让”。不过,在文明进程中,各种文化可能出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无论是所谓的“母性文化”,还是所谓的“父性文化”都并非封闭的,所以难免发生交流、交融甚至一定程度的同化。当然其方式并不一定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所认同的方式。在战争史上,野蛮战胜文明屡见不鲜,而在文化史上,野蛮战胜文明绝对无有。至于文明是否就等同于现代化,而现代化又等不等于西化,也即是说,是否以欧美模式为唯一标准,这一点已经在或迟早会达成人类的共识。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包容性极强,和域外文化的交流由来已久。如果说佛教文化是经过一番争斗,最后才以大乘佛学的形式被接纳的话,基督教文化除了马可波罗,利玛窦和汤若望等一批文化使者的历史作用外,更是在近代枪炮声中进来的。无论如何,中国文化已经与西方化了,进行了自愿的或被迫的交流。也就是说传统和现代的中国文化,已经具有某些西化成分。即使马克思主义,任何人也不能否认它是一种西方文化。廓清今天的中国和西方文化,的确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关于文化一词本身,因观察角度不同,可赋予其各种特殊的定义。就其内涵而言,从表层看,可分为狭义的文化:政治文化;和广义文化:科教文商。从深层看,宗教与哲学已构成了文化的精髓部分。而一种文化的基本形态则是国家生活。这样,关于文化问题争论的焦点,就投射到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即主体意识形成,及其与国家建构的关系问题上了。究竟人是行为的目的,还是权力的工具?个体与群体的价值孰高孰低?能否调和?个人在这一思想架构中,怎样认识自我?个人与他人,群体中的每一分子之间的基本关系如何?国家制度怎样运作?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似乎形成了中西文化的基本分野。然而问题并未就此为止。极端的自私自利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两种现象在中西文化中,都绝非稀有。在西方,人不论是希腊哲学意义上的“政治动物”,还是耶稣基督意义上的“宗教动物”都是“社会动物”。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其关于上帝与人的学说中,都十分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以及个体与群体的辩证关系。并认为,人对神虔诚与否,必须经受同类服务的检验。从宗教意义上说,所谓“原罪”只有通过对他人行善,才能最终被赦免和救赎。不论欧洲的基督教文化还是古希腊文化,都将个体定位在“你我”式的人际关系中,也即是启蒙时代康德的“绝对命令式”:个人能享有的仅是一种有规范的自由——理性的自由。换句话说,个人有自由,同时也有义务,在上帝面前对其错误言行负责。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导致个人主义观念的产生,虽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并非西方改革者与启蒙者的初衷,工业革命时期出现的社会主义思想,则是对个人主义的否定之否定。而那个时代的文化思潮,也同样经历了理性——非理性——情感理性,这样一个正反合的过程。今天的西方文化,尊重个人的价值与权利,同时并不否认“公益”原则上高于个人利益,但不像东方强调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以取得协调,而是将个体与社会摆在一种“紧张关系”中,以达到平衡。就这一点而言,东西方文化有某种殊途同归的味道。西方的理性主义观发展到现在已出现了多种形式:科学理性、技术理性、经济理性和政治理性等等。
过去,将个人主义与自我主义等而视之,归咎于西方,加以口诛笔伐式的批判,并未树立起真正的集体主义。现在,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是:开放,是否意味着引进西方的“效率”,把西方的“理性”拒之门外,换言之,“理性主义”将成为批判的新对象,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将是批判的又一契机。
作者: 李道刚
【注释】
1 海涅:《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第113页。
2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莱克拉姆出版社1975年版,第9页。
3 希尔施贝格:《哲学简史》,弗莱堡出版社1979年版,第141—149页。
4 哈伯玛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法兰克福出版社1968年版,第146—168页。
5 里伯尔:《古今政治理论》,德国政治教育中心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1—1006页。
6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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