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住在某城中村,他们家大门对面就是村里的一个垃圾池,虽然垃圾池每天都清理,但还是有不自觉的人将垃圾池弄得脏乱不堪。夏天来了,姚某一家难以忍受,于是姚某用塑料布将垃圾池封闭起来,并立牌让村民将垃圾送至另一垃圾池。姚某的行为正确吗?
姚某的行为不正确,他可以向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要求将垃圾池转移到更卫生、方便的地方。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生活垃圾也日益增多,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是人们极为关心的。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姚某居住在城中村,家门口就是垃圾池,虽然方便了其他居民的生活,但是严重影响了他家的生活。姚某可以向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垃圾池转移,但是他不能自行将垃圾池封闭。
法律依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律师说法:垃圾经过分选后为垃圾填埋、制肥、沼气发电、裂解制油、生化处理等打下基础。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个公民,都应从身边小事做起,将生活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并将其放人分类垃圾箱,为城市的建设、美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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