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石某因病情严重住院治疗半年,每个月大约需要6000元,其母亲失业,父亲收入不高,这笔数额巨大的支出成了石某一家最大的难处。石某作为城镇居民,应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石某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医疗救助。
民政部、卫生部、原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具体条件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救助标准是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书面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批。救助金由街道办事处发放,也可以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社会化发放。石某向社区居委会申请医疗救助,救助金由街道办事处发放。
关联法规:民政部、卫生部、原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特别提示: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在他们遇到大病时,不仅应对其伸出援手,也要帮助他们申请医疗救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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