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对公私财物造成一定的损失或者对他人人身造成伤害,应当按规定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既是惩戒性教育,也是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范围包括:
(1)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
(2)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看病所需要的合理交通费用。
(3)受害人因为受伤误工而造成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的损失。如果受害人是个体户、农民或者其他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赔偿的数额以当地平均收入为计算标准。
如果是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应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或者与精神病人一同生活的亲属负责赔偿和负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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