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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国家对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负责赔偿

日期:2013-08-04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 阅读:213次 [字体: ] 背景色:        

征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强制、无偿地将公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某项财产收归国有的行政措施,如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征收超生费等。国家也有权征用公民法人财物、占用土地等。征收财物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而公民的合法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该行为一般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征收数额、方式、期限、对象等。行政机关只能对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财产按照法律要求予以征收,否则,即是违法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政相对人有权予以拒绝,抵制无效、财物被征收后,国家应负责赔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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