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提出申请时,向商标局寄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交由该局审核。
二是如果转让的是烟草制品、人用药品上的注册商标,受让人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是转让方(即商标所有人)要将其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四是对于转让申请,商标局如果驳回,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由其作出终审裁定。
五是转让完成后,商标买卖正式成立生效,卖方(原商标所有人)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买方成为该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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