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李某是再婚,婚后孙某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10万元,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5万元,指定受益人为李某。某日,发生火灾,房屋化为灰烬,孙某也不幸遇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理赔10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金和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孙某前妻所生子女认为15万元的保险金是遗产,要求平分,李某不同意。请问:保险金是遗产吗?
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赔付的15万元保险金是否孙某的遗产,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家庭财产保险金的10万元,是孙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出属于孙某遗产的部分,再进行遗产继承。
第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不是孙某的遗产,是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因为孙某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明确指定了李某为保险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将人身保险金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该保险金不能列入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是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
只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人身保险金才可以成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是投保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没有指定受益人;
二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三是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身亡的。
如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才能作为孙某的遗产。
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赔偿金不是遗产。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时,保险金的所有权即明确为受益人所有。因此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该人身保险赔偿金只能归指定受益人所有,而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即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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