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踹他人导致其落水溺亡行为的定性
参考案例:奚某白过失致人死亡案入库编号:2025-06-1-178-001 / 刑事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4 / (2021)沪01刑终23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8.11
裁判要旨
踢踹他人导致其落水溺亡行为的定性,应当结合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预见程度、是否排斥危害结果发生、有无采取措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行为人对危害后果有预见可能性,对危害结果持排斥态度,但过高估计了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的有利条件,虽采取相应措施但未能有效阻止危害后果发生的,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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