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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加“料”的保健糖果

日期:2023-03-21 来源:律政人 作者:律政人 阅读:16次 [字体: ] 背景色:        

偷偷加“料”的保健糖果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院医生翟某某在自家生产的“花粉山药糖”浓缩型压片糖果中违规添加“格列本脲”,引发顾客不适,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格列本脲,又叫优降糖,是一种降糖效果明显的处方西药,但是由于副作用比较明显,如若病人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低血糖和肾病,甚至引发死亡,因此该药只有特定人群才可使用,而且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在不知情情况下服用是非常危险的。

案情回顾

2019年以来,被告人翟某某在其父亲住处生产的“花粉山药糖”浓缩型压片糖果中添加“格列本脲”等非食品原料,通过马某某和张某某对外销售。被害人独某某、侯某某服食后感觉头疼、头晕,遂报案。经济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被告人翟某某销售的“花粉山药糖”浓缩型压片糖果中含有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格列本脲”成分。经检测,涉案“花粉山药糖”浓缩压片糖果中的“格列本脲”含量为2.07×10³mg/kg,远超4mg/kg的限定标准。案发后,被告人翟某某退出违法所得4万元。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判处被告人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对被告人翟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此告诫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要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换来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对来路不明的保健品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以免损害身体健康。

作者:济源市人民法院  赵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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