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关于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绐第三者,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吗?
可以。《民法典》第1060条第1款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上述规定,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显然不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另一方必然也是不知情,那么赠与方的行为就严重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此为由,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判决第三者对受赠与的财产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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