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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诉讼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吗

日期:2018-12-1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84次 [字体: ] 背景色: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现役军人没有重大过错,其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具有军籍的,正在人民解放军或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男女军人。所谓“离婚必须得到军人同意”,仅适用于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一方提岀离婚的情况。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是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应当按照一般的离婚案件处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军人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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