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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涉外无人继承遗产应适用哪国法律

日期:2018-05-0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50次 [字体: ] 背景色:        

涉外无人继承遗产应适用哪国法律

案情介绍

汤姆是居住在我国某地的B国侨民。2m1年,汤姆与一中国女子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m3年,两人离婚。2m5年,汤姆因车祸在中国死亡。经查,根据我国的法律和B国的法律汤姆均无法定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经过清查,汤姆在我国境内留有房产一套和现金5万元问:该无人继承遗产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民法通则意见》第19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明文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从中可知,涉外无人继承遗产应当首先适用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按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处理;我国与外国没有签订继承方面条约或者协定的,按照我国法律也就是遗产所在地法律处理。

本案中,汤姆为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遗产也在我国境内。因此,应当适用我国关于无人继承遗产的相关法律。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汤姆的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通则意见》

第191条: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35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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