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否受理
典型案例
2013年6月25日,孟某(男)与小娟(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夫妻感情尚好。同年9月,小娟怀孕。2014年I月,小娟发现孟某有吸毒恶习,孟某非但不听小娟规劝,反而对小娟恶语相向,一旦毒瘾发作就向小娟要钱,小娟不给就对小娟拳打脚踢,小娟想尽快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否受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 ,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应该受理,小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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