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两者的区别表现在:(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可成立;而要约邀请人对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仍然有决定承诺与否的自由。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司法实践中,通常以是否包含合同主要条款作为判断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主要标准。例如某公司在报纸上发广告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石灰 500吨,系某石灰厂名牌产品,每吨价格为200元,我公司可送货,先来先买,欲购从速,现货供应",这种商业广告可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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