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实务探讨

商业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日期:2017-11-0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55次 [字体: ] 背景色:        

商业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两者的区别表现在:(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可成立;而要约邀请人对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仍然有决定承诺与否的自由。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司法实践中,通常以是否包含合同主要条款作为判断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主要标准。例如某公司在报纸上发广告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石灰 500吨,系某石灰厂名牌产品,每吨价格为200元,我公司可送货,先来先买,欲购从速,现货供应",这种商业广告可构成要约。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