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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太阳能热水器从屋顶坠落谁之过

日期:2015-06-20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628次 [字体: ] 背景色:        

太阳能热水器从屋顶坠落谁之过?

作者:黎川县人民法院 何莎 李小君

【案情】

杨某于2013年7月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同年12月某日的晚上,太阳能热水器突然从屋顶坠落。经调查,由于屋顶阳台地面不平导致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支架不牢靠。因此,杨某认为销售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则认为自身安装符合标准,拒绝赔偿。

【分歧】

对于太阳能热水器从屋顶坠落由谁承担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由销售商承担责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杨某是合法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由于销售商在安装时存在缺陷,造成财产受到损害,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由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销售商无需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购买人是太阳能热水器的所有人,应由消费者自己负管理和看护的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如下:

1、杨某与销售商形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关系,经营者有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销售者在安装时应尽到注意的义务,由于销售商提供支架安装服务时未注意阳台的地形情况,导致热水器坠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隐患。

杨某作为合法消费者,其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另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杨某在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过程中,太阳能热水器从屋顶坠落,其财产受到损害,因此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普通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本案中,杨某与销售商形成了购买合同,销售者在保证热水器产品本身质量外,还应保证其安装的热水器的安全要求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普通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

综上,本案中应由销售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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