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责任认定专栏简介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栏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与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管部门,责任认定的时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责任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判决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院判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原则,机动车与行人同时有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认定事故责任等。

  • 搭乘人开车致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日期:2023-06-02 点击:39次

    搭乘人开车致追尾,责任如何划分?作为搭乘人的你,是否会意替驾驶疲劳的朋友开车呢?若在你驾驶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下面,将结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来解答这个问题。

  • 驾驶人和租赁公司各自承担40%及60%赔偿责任
    日期:2023-04-20 点击:79次

    驾驶人和租赁公司各自承担40%及60%赔偿责任案涉肇事车辆不属于国家定义的标准电动自行车,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非机动车,根据鉴定结果该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轻便摩托车,交巡警据此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并无不当。但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将肇事车辆系按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租赁软件也仅提示租用人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作为一般当事人的李某无法对租用车辆实为机动车的性质作出准确判断,因此李某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并无主观上的过错,不能仅据此确定李某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日期:2023-04-12 点击:58次

    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这种法律责任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具有过错无关,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对于限额之外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定赔偿数额。简言之,就是在题述的情形下,先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其余的损失再按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分担赔偿数额。

  • 出售存在缺陷的二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出售者应承担按份责任
    日期:2023-04-03 点击:97次

    出售存在缺陷的二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出售者应承担按份责任现实中,大量存在着经营者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的情况。而超标电动车往往存在产品缺陷,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害扩大的风险性;同时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又未以机动车驾驶标准操作车辆及采取防护措施,再次加大了肇事车辆的不合理危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试驾车未投保出事故,4S店也有赔偿责任
    日期:2023-02-26 点击:58次

    试驾车未投保出事故,4S店也有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试驾车辆虽然出于待售状态,无法进行权属登记,但如果需要临时上道路行使,也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除此之外,未进行登记上牌的车辆,也可以投保交强险,因此,“试驾”、“待售”也不是汽车销售商不予办理交强险的借口。如果汽车销售商未履行上述义务,放任车辆上路试驾,那么很有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被要求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 烟雾阻挡视线 发生交通事故谁之过
    日期:2023-01-11 点击:77次

    烟雾阻挡视线 发生交通事故谁之过因事故发生后当事方移动车辆、未现场拍照及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且当事人各方对事故发生经过陈述不一致,又无其他证据证实,故交警部门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无法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事故发生在被告某村委会管理范围内,但非村委会指定垃圾堆放点,存在附近村民自发在此处扔垃圾及焚烧的现象,本次垃圾焚烧的点火人无法查明。

  • 交通事故中挂车未投保商业三者险赔偿的认定
    日期:2022-12-11 点击:133次

    交通事故中挂车未投保商业三者险赔偿的认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进一步印证了主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挂车有权选择是否投保商业三者险。本案中,因涉案挂车并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故法院判决对原告的损失应由主车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日期:2022-12-10 点击:98次

    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存在缺陷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主体应是被告朱某,租车公司基于其与朱某的合同,自愿承担85%的责任,属于债务加入,不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乙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先行赔偿2000元,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13000元,应由被告朱某赔偿,被告租车公司应对朱某13000元赔偿责任的85%即11050元承担连带责任。

  •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鉴定为机动车,如何担责
    日期:2022-12-07 点击:517次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鉴定为机动车,如何担责事故认定书载明王某所驾车辆属性为机动车,王某虽认为其所驾车辆为电动车,但电动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应当对该违法行为负责。本起交通事故发生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原告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主张王某按照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主张。

  • 为看美景违规停车?法院:没擦没碰也要担责
    日期:2022-12-07 点击:73次

    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等20人因违规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并造成杨某受伤负事故次要责任、冯某无责任的责任划分合法,对此责任认定书予以确认。因徐某等20位车主皆依法购买了交强险,且杨某的各项损失未超过各车辆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限额之和,故原告损失由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徐某等20位车主本次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