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遗产继承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代理栏目: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法定继承,财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遗产继承律师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遗产的确定,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分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遗产的继承顺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剥夺遗产继承权,遗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制作遗赠抚养协议、起草遗嘱,怎样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制作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的方式,第三者是否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争议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

  • 养子女有权接受生父母的遗赠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527次

    养子女有权接受生父母的遗赠吗 容某可以接受生父母的遗赠。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与养父母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养子女因此丧失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但《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在本案中,容某虽与其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他可以接受生父母的赠与。

  • 遗嘱人以外的人可以变更遗嘱内容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481次

    遗嘱人以外的人可以变更遗嘱内容吗 王某的长子无权这样做。王某设立遗嘱是王某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受到任何人的干扰。遗嘱一旦被设立后,除遗嘱人本人之外,其他任何人无权惨改遗嘱。篡改遗嘱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日期:2012-02-10 点击:454次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抚养协议优于法定继承。即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本案中杜某立有将遗产的半数赠与胡某的遗嘱,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 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649次

    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即使遗嘱没有给法定继承人留下遗产,仍然是有效的遗嘱,即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继承法》同时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李某的子女在美国工作,不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因此,遗嘱有效,李某的子女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 有多份遗嘱的,应适用哪一份
    日期:2012-02-10 点击:258次

    有多份遗嘱的,应适用哪一份 应适用第二份公证遗嘱。本案中,李某分别立有自书、公证、口头遗嘱。如果三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在已有一份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其他形式的遗嘱都不能推翻公证遗嘱,除非再立一份公证遗嘱才能推翻之前的公证遗嘱。李某立有一份公证遗嘱,最后的口头遗嘱不能变更之前的公证遗嘱,所以应适用公证遗嘱。

  • 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的遗书是遗嘱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410次

    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的遗书是遗嘱吗 这份遗书可以视为遗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继承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本人的签名和明确的时间,且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书遗嘱。本案中,宋某所写遗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可以被视为有效的遗嘱。

  • 个人所立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500次

    个人所立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遗嘱不是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符合相关法规中对遗嘱的规定即可。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董某可以立遗嘱,将存款分给三个儿子。

  • 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怎样才算有效
    日期:2012-02-10 点击:332次

    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怎样才算有效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本案中包某在临终前的紧急时刻,在身边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情况下,设立了口头遗嘱,应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 遗嘱设立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处理,遗嘱还有效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474次

    遗嘱设立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处理,遗嘱还有效吗 按照《继承法意见》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导致在继承开始前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应当认定为遗嘱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案在继承开始前,熊某处分了遗嘱中所涉及的部分财产,应当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 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329次

    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无效。订立有效的遗嘱不仅要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例如必须有遗嘱能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由、真实意愿的表达等,遗嘱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因此是无效的。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