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抚养费的标准一定是月工资收入的20~30%吗
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大
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收集哪些证据可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由于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异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离婚诉讼中人身保险利益的处理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各类人身保险金,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一方所有。如夫妻一方因人身伤害或因患疾病所获得的保险赔偿,因与该个人有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患病后,保险金主要和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故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离婚诉讼中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利益分配 离婚时,此类保险可以按《保险法》的规定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而不宜比照银行储蓄的处理方式处理。在解除保险合同时,对于扣除必要费用后的剩余保险储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离婚诉讼中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如何分配 离婚时,可能引起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转移和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在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后,如果财产分割是以作价补偿的方式进行的,取得财产的一方如果不是原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者夫妻均是原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如何查询对方当事人的保险信息 家庭保险可以分为家庭财产保险和家庭人身保险。一般情况下,只为财产保险与人身关系相分离,且保险利益与被保险的财物关联,因此,在离婚时一般不会引起争议。但人身保险则不同,由于牵涉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人身权益,因此,在离婚后或发生保险事故后,往往会引起纠纷。
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哪一个具体银行开的户头,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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