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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离婚时,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日期:2016-12-18 点击:205次

    离婚时,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 最高院: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怎么办
    日期:2016-12-18 点击:199次

    最高院: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怎么办因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后,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而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对内效力是指应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案例解析
    日期:2016-12-15 点击:297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案例解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

  •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日期:2016-12-15 点击:209次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刘某与秦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均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秦某向刘某借款后,未能依约归还借款,显属违约,依法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因秦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原告刘某要求被告秦某、被告郭某共同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 请问我是不是有义务支付赡养费
    日期:2016-12-01 点击:398次

    请问我是不是有义务支付赡养费壮年且有劳动能力的父亲能否向儿子索要赡养费,且靠打散工有一定收入,家中有房也有田地,足以维持基本生活。高血压属于普通常发病,如果你父亲只患有高血压一种疾病,是不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苦难的条件。法理上,你不是必须支付赡养费。

  • 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
    日期:2016-11-30 点击:268次

    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一般情况下,受害方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的表现很重要。如果不加以重视,一味地纵容忍让,那么家庭暴力的发生很有可能升级到更严重的程度。因此,受害人要表明自己的态度,积极主动寻求帮助。

  •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日期:2016-11-27 点击:300次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和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日期:2016-11-27 点击:266次

    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和抚养纠纷如何处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即是否适用中国的法律。如果涉外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应考虑房屋价格的市场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日期:2016-11-23 点击:231次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应考虑房屋价格的市场因素予以合理补偿因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房屋,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中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折扣等福利待遇,离婚时判决房屋归魏某某一方所有,同时应将隐含在房改房价格中的福利政策具体物化,对于房屋在婚后的增值,要考虑配偶一方所做的贡献,对配偶一方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仅仅按补交购房款的一半补偿给徐某某,显然是很不公平的。

  •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违章建筑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日期:2016-11-23 点击:273次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违章建筑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搭建的违章建筑,虽然被登记在房产证中,但是基于其破坏国家行政机关对于土地、规划、建设的管理秩序,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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