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婚内一方购买车辆向银行贷的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继父母离婚,能否要求继子女返还抚养费案例解析父母对子女之间存在抚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继父母对继子女亦存在抚养义务。继父母为抚养继子女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不能因离婚而要求返还。
更改孩子姓名应该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方要求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更改孩子姓名,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离婚协议性质、未成年子女目前生活状况以及姓名、民族变更后给其带来的家庭和社会影响,并尊重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合理认知的未成年子女的意愿,秉承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对更改孩子姓名有约定,一方反悔法院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抚养方单方申请孩子姓名变更登记,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该《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关于离婚后,单方能给变更孩子姓名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民法典实施后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1年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要这样写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双方承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完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完彩礼就跑路了法院会怎么判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单身人士,要提高警惕加以防范,尤其对刚接触、不了解的结婚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家世背景、人际关系,切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妁之言”,给骗婚者以可乘之机。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要提高警惕,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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