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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与赔偿金也可同时适用
    日期:2012-05-05 点击:613次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与赔偿金也可同时适用 同时适用双倍工资和赔偿金,一则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二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行惩戒的层次性;用人单位用共一个月之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不适用双倍工资只适用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则适用双倍工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则适用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单方法定义务及劳动者预期利益损失的补偿
    日期:2012-05-05 点击:340次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单方法定义务及劳动者预期利益损失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不利于用人单位积累资金、发展壮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综合来看,将“经济补偿金定位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贡献积累补偿”的观点是不足取的。

  • 劳动者哪些收入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范围?
    日期:2012-05-05 点击:461次

    劳动者哪些收入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范围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日期:2012-05-05 点击:190次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日期:2012-05-05 点击:265次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日期:2012-05-04 点击:793次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公开审理实施办法 参加庭审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如携带移动通信工具的,请予关机。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即向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汇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当即作出决定不同意回避申请的,首席仲裁员可在口头告之当事人后随即宣布继续开庭;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作出决定同意回避申请的,首席仲裁员可在告之当事人后宣布延期开庭审理。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公开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2-05-04 点击:298次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公开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依法应公开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秘密、当事人>私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后可不进行公开审理外,其它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做到先期以书面形式在仲裁部门的公告栏内公告,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 提高仲裁文书的制作水平,仲裁文书应格式规范统一,用语简洁严谨,叙述清晰,适用法律准确;加强对案件归卷工作的管理,使其成为对审理终结的案件的真实记载,案件审理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卷,并交由专人保存以备查。

  • 试用期劳动者不合格用人单位予以辞退的证据
    日期:2012-05-04 点击:494次

    试用期劳动者不合格用人单位予以辞退的证据 证明录用条件的内容及已经向劳动者明示录用条件内容的证据,如公开发布招录公告的证据、劳动者阅知招录公告并应聘的证据、劳动者签署岗位说明书的证据,劳动合同有关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标准方面约定等证据;用人单位已经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包括证据理由)送达劳动者的证据;用人单位就单方解除合同已经依法向工会履行法定程序的证据;其他必要的证据。

  •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辞退劳动者的应提供的证据
    日期:2012-05-04 点击:582次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辞退劳动者的应提供的证据 用人单位在制定或决定企业岗位录用条件、职责内容及考核制度时,已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事先将理由通知了工会,研究了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并充分听取了工会意见。用人单位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劳动仲裁之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平时就予以收集的证据
    日期:2012-05-04 点击:420次

    劳动仲裁之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平时就予以收集的证据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相关证据;劳动者工资台帐,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支付单位名称、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金额、工时数、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领取人等书面记录;其他与劳动关系管理等或劳动争议事项相关的且应由用人单位掌管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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