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机械设备租赁
合同书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为依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标的物情况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甲方租赁以下设备:
二、设备的交付及租赁期限
第二条 乙方于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即 年 月 日将设备运到甲方经营地后即视为交付,并由甲方负责人签署交接清单(或设备收取证明)。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租金结算:(此部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按实际使用台班数量进行结算;1个台班时间为8小时。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的按0.5个台班计算,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照1个台班计算。甲方需安排施工现场负责人每日按时给予乙方确认当日设备使用台班数量,此设备使用结算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若甲方当日不予确认,乙方次日有权停止设备使用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应支付出租方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及设备归还时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在设备交付前一定期限比如7天支付该笔费用。
另外,合同中确定按月计算的设备租赁费用。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用计算的截至时间为出租方收到承租方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30天折算。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一定期限比如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租金起算时间和支付时间一定要写明白。
第五条 支付方式:(此部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以甲方每日给予乙方签订的设备使用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每10天结算付款一次,设备使用结束后24小时内一次性结清余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
四、设备的使用权限
第六条 设备租用期间,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将设备以任何形式抵押或转卖给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也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即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元。
第七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作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检查和创建活动期间,属于设备本身的问题由乙方整改,其他由甲方整改。
五、关于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第八条 甲方指定的设备施工地点,应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设备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损失。因维修而造成停机,甲方不能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 名,机组人员要接受承租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每日 小时内有人待机。甲方应为乙方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食宿条件,费用自理;并提供一间现场工具房。(视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安装设备的动力设备电源设施,其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并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在设备使用管理时,若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移动设备。因甲方违章指挥,擅自操作、修理、移动设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设备运行的过程中若还需要其他的配套人员的,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如因违章指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除因乙方配备人员责任外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设备的保管和风险责任
第十四条 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起,到设备交还于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甲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租赁设备损失和配备机组人员伤亡(此处可去掉)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租赁设备以外的其他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因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自身造成的租赁设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造成的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和机组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先行赔付工作。承租方负责其他善后处理和先行赔付工作。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
第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法定合同解除事由或约定合同解除事由,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 设备交还
第二十二条 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归还设备的通知,如果甲方不进行这样的通知,表明甲方继续使用租赁设备,至乙方要求甲方归还设备时止,租金继续计算。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十、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乙双方经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