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最好是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因为它们的证明力最强,被改变或伪造的可能性最小。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可能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这时,他们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与原件或者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件或者复制品,如果无法核对,复印件或者复制品就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