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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实录

非诉案例三

日期:2015-09-23 来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委托人:王光英律师北京央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组项目

项目摘要:

北京央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央企投资公司,该公司管理近百亿国有资产。北京央企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重组和公司控制权结构设计法律咨询服务。

解决问题:

央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新一局董事长换届,新任董事长要求加强董事长的公司控制权,限制经理职权。王光英律师团队在本专项服务中的作用是设计新型公司架构,增加董事长权利,限制公司经理权利,达到董事长掌控公司的目的。

律师工作及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经理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王光英律师团队修改了章程中经理的权利,加强了董事会和董事长对公司的控制权力,通过在章程中设计公司控制权结构,改变了公司旧的公司控制权结构,确立了新的公司控制权结构。公司控制权掌控在中国投资并购重组中是最为前沿的新兴业务领域,王光英律师公司团队接受这一委托,董事会对公司资产的控制权将进一步加强,改变公司控制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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