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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纠纷专栏简介

遗赠纠纷,遗赠抚养协议

  • 本案中花木苗圃如何继承
    日期:2015-04-06 点击:64次

    本案中花木苗圃如何继承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本案中,苗圃不宜分割经营,折价处理是正确的。又因原告年龄较高,经营知识欠缺,因此,应分得现金为宜。但由于四被告要承担市场经营风险,适当减少原告的应得份额是合理的。

  •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须注意的问题
    日期:2015-04-06 点击:103次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须注意的问题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在公证时务中,经常遇到房屋遗产面积本身很小,但若干继承人都自愿继承自己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说被继承人遗留遗产的种类比较多,如房产若干,存款若干,那么,在遗产分割中应当坚持何种原则?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由此看出,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补偿分割和保留共有四种。

  • 本案原告对捐款余额是否享有继承权
    日期:2015-04-04 点击:159次

    本案中的捐款用途是为小学生黄昊医治白血病,并不涉及公益捐赠问题,故在捐赠人与受赠人黄昊之间形成赠与法律关系,如师附小系黄昊保管捐赠款的代理人,而非捐赠人的代理人。当捐赠人将款项捐出时,捐款的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即该捐款应当归黄昊所有。在黄昊去世后,捐款即为其个人遗产,原告夫妇作为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如师附小未经原告夫妇授权,擅自将善款余额全部捐赠给慈善会系越权行为,故应由其承担返还捐款余额的民事责任。

  •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
    日期:2015-04-02 点击:130次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 试述继承权的丧失
    日期:2015-04-02 点击:162次

    试述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杀害的目的是为了争夺遗产。这是构成该行为的主观要件,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为了其他目的,也于其他的动机,其虽会受刑事责任的追究,但不能因此而丧失继承权。即使因继承人杀害了其他继承人而使继承人实际上可以多得到遗产的,只要继承人杀害的动机和目的不是为了争夺遗产,其继承权也不因此而丧失。

  • 老年人晚年再婚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的几大认识误区及对策
    日期:2015-03-30 点击:127次

    老年人晚年再婚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的几大认识误区及对策 晚年再婚的夫妻一方均为另一方的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相应的继承权。该继承权并不取决于其是否是“原配”夫妻,也不取决于其晚年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

  • 存款人死亡存单下落不明继承人靠法律讨回存款
    日期:2015-03-20 点击:119次

    存款人死亡存单下落不明继承人靠法律讨回存款法庭根据《合同法》、《储蓄管理条例》、《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判决存款人牛老汉与被告郭滩信用社之间的存款关系成立,合法有效。被告郭滩信用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原告牛健奇兑付存款人牛老汉名义之下10500元存款余额7500元及利息。驳回第三人柴某的诉讼请求,第三人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存在瑕疵的户名为牛老汉的存单直接交付给被告郭滩信用社。

  • 杀害被继承人是否还享有继承权
    日期:2015-03-19 点击:127次

    杀害被继承人是否还享有继承权第一种观点太过主观化,没有考虑到张某是精神病患者就妄下结论。本案中,张某虽然杀死妻子,但由于其是无行为能力人,已经免除刑事责任,而属于民事权利的继承权也不应被剥夺。民事权利是民法规定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而实施一定行为的意思自由,意味着权利主体在一定范围内的意思自由及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这一权利具有法律保障性。继承权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财产权,张某在此案中不负刑事责任,但仍然具有这一民事权利,因此认为张某对妻子李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 单位生产环境恶劣职工有权要求改善劳动条件
    日期:2015-03-19 点击:307次

    单位生产环境恶劣职工有权要求改善劳动条件用人单位依法应向职工提供适应的劳动条件。《劳动法》第 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条件,既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必要条件,而且还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条件,这是从法律角度对劳动力使用者规定的义务,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

  • 继承开始后又死亡遗产如何分割继承
    日期:2015-03-19 点击:222次

    继承开始后又死亡遗产如何分割继承已死男婴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之规定,无需为已死男婴保留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张某之遗产,由王某、张某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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