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能否随意放弃
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这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体现,法律也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但是,我国民法领域中又有关于禁止权利滥用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公民行使、处分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继承法》作为民事立法中的一部分,也应遵循这些原则。为此,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故,我国《继承法》虽允许继承人有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自由,但这些自由也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并不是绝对的自由。例如,如果继承人有尚未交纳的税款或到期无力偿还的债务,则其放弃继承的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法规链接〗
《继承法意见》第46条。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