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现实生活中,有的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不严格按双方约定履行其义务,特别是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因房价上涨或下跌而恶意违约的行为频发。本案就是因为一方当事人不诚信造成的,结果不但支付了违约金,还另行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委托中介卖房后又反悔,法院判: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买房虽已取得产权并不必然能得到房子该案明确了在买受方虽取得房屋产权但未实际占有,且占有人对房屋的占有具有合法性时,买受方仅基于物权请求权主张占有人迁出的诉请不应获得支持。买受方应以合同相对方为被告提起债权给付之诉,要求对方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或在房屋客观上无法交付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人过户登记请求权的行使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的权利顺位买受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案件中,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查封房屋处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逾期办证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出卖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办证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经审查买受人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法院可以买受人已付购房款为基数,在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范围内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金为数额确定的一次性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约定违约金为按日(月)计付的继续性违约金的,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单独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时效抗辩的,违约金保护范围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前两年。期间有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相关规定。
二手房买卖中的善意取得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取决于马女士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构成善意取得,则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反之,原告的诉讼请求则应当获得支持。本案中,因马女士购买涉案房屋的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善意取得必备要件之一。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买了二手房未过户能否再次转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买卖经济适用房 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被驳回 依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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