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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专栏简介

房产分割

  • 期房转让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日期:2015-02-23 点击:174次

    期房转让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双方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同时对买卖合同的生效附设一个条件,如约定“卖家取得小产证后合同开始生效”。这种操作模式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以及《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 购买商品房流程
    日期:2015-02-23 点击:136次

    购买商品房流程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 买卖不破租赁同其它法律制度的竞合与冲突
    日期:2015-02-23 点击:106次

    买卖不破租赁同其它法律制度的竞合与冲突人民法院在处理破产案件时,由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也会发生租赁权与企业破产制度的竞合与冲突的问题。处理这一竞合与冲突,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的掌握,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问题。

  •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范围
    日期:2015-02-23 点击:1340次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范围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买卖。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援引该原则予以抗辩的也绝大多数仅限于房屋租赁。对此,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大多数学者主张对我国合同法229条所确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应当仅限于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 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知识
    日期:2015-02-11 点击:171次

    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知识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之双倍定金的返还
    日期:2015-02-08 点击:175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之双倍定金的返还现双方已经约定如贷款未能办理成功,则陈某作为买受人可继续申请贷款,至贷款批准。因陈某未有故意拖延办理贷款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故白某不享有合同解除权。而白某以对方办理贷款时间过长为由,将房款单方面退还原告,明确不履行合同,其行为应属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陈某诉江某以及深圳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5-02-05 点击:87次

    陈某诉江某以及深圳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旧房交易市场也日益庞大,三级市场的房屋买卖也越来越多。由于信息、知识和时间的局限,人们需要依赖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作为中介来引导、帮助进行房屋交易,减少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近年来,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越来越多。一旦发生纠纷,中介机构也必然卷入其中。笔者拟通过对本案的分析,谈谈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应如何认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和法律责任等。

  • 同一房屋订立两个买卖合同时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日期:2015-02-05 点击:177次

    同一房屋订立两个买卖合同时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彭某与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并未与吕某办理诉争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诉争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仍为彭某,彭某对诉争房屋仍享有处分权,不论是吕某与彭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是彭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 以按揭方式购买按揭房屋大致需要的步骤
    日期:2015-02-05 点击:134次

    以按揭方式购买按揭房屋大致需要的步骤在转按揭交易中,由于业主的房屋时仍为按揭中的房屋,无法进行二次抵押,因此需要先发放第二笔贷款,用于还清业主的第一贷款,才能进行产权过户,然后再次申请抵押贷款。因此,转按揭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风险:卖方的贷款由买方还清后,突然改变主意,拒绝过户;买方贷款后拒绝为卖方还贷;银行拒绝提前放贷;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到剩余房款;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不同制度安排,以减少转按揭交易中的风险。

  • 房产律师房产按揭新业务辨析
    日期:2015-02-05 点击:219次

    房产律师房产按揭新业务辨析狭义上的转按是仅指同行转按中的债务转让业务,就是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即原业主与按揭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债务人由原业主变更为新业主,并由新业主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狭义上的转按适用的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关于债务转让的有关规定,即债务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即按揭银行的同意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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