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0
婚姻家庭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之第八章 庭审完后的工作

第二百四十条 案件结束后,律师应及时与当事人进行资金清算,移交相关证据材料原件。

第二百四十一条 案件结束后,律师可视委托人的意见,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诉外协商的代理委托,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第二百四十二条 案件结束后,律师应注意保留委托人联系信息,对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告委托人,律师可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提醒委托人可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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