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7
关于劳动争议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偿、赔偿协议的效力问题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当然可以达成一致的赔偿、补偿协议,法院应依法对于这个赔偿、补偿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当然对于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或有欺诈或胁迫存在的情形,法院应予以确认其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赔偿、补偿协议只要涉及到劳动关系纠纷的争议仍应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不涉及劳动关系纠纷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相关文章阅读